馬默,字處厚,單州成武人。家貧,徒步詣徂徠從石介學。諸生時以百數,一旦出其上。登進士第,調臨濮尉,知須城縣??h為鄆治所,鄆吏犯法不可捕,默趨府,取而杖之客次,闔府皆驚。后守張方平素貴,掾屬來前,多閉目不與語。見默白事,忽開目熟視久之,盡行其言,自是諉以事。治平中,薦為監察御史裏行,遇事輒言無顧。
刑部郎中張師顏提舉諸司庫務,繩治不法,眾吏懼搖,飛語讒去之。默力陳其故,曰:“惡直丑正,實繁有徒。今將去積年之弊,以興太平,官必先舉其職。宜崇獎師顏,厲以忠勤,則尸素括囊之徒,知所勸矣。”
以疾求歸,知徐州。屬城利國監苦吳居厚之虐,默皆革之。入拜衛尉卿,權工部侍郎,轉戶部。久之,告老,提舉鴻慶宮。年八十卒,贈開府儀同三司,加贈太保。
(節選自《宋史﹒馬默傳》)
4.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,正確的一項是(
A.寨主李慶以二年/殺七百人/默責之曰/人命至重/恩既貸其生/又從而殺之/不若即時死鄉里也/汝胡不以乏糧告/而顓殺之/如此欲按其罪/
B.寨主李慶以二年殺七百人/默責之曰/人命至重恩/既貸其生/又從而殺之不/若即時死鄉里也/汝胡不以乏糧告/而顓殺之/如此欲按其罪/
C.寨主李慶以二年殺七百人/默責之曰/人命至重/恩既貸其生/又從而殺之/不若即時死鄉里也/汝胡不以乏糧告/而顓殺之如此/欲按其罪/
D.寨主李慶以二年/殺七百人/默責之曰/人命至重恩/既貸其生/又從而殺之不/若即時死鄉里也/汝胡不以乏糧/告而顓殺之/如此欲按其罪/
5.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相關內容的解說,不正確的一項是(
A.登進士第,也叫進士及第,指的是科舉時代參加進士科考試并被錄取。進士及第的第一名就是我們所熟知的狀元。
B.七廟指天子的宗廟。歷代帝王為進行宗法統治,設七廟供奉七代祖先。后以七廟代指國家,如《過秦論》中“一夫作難而七廟隳”,“七廟隳”即指國家滅亡。
C.上疏指書面向皇帝陳述政見。“疏”是封建社會朝廷官員向帝王提出按劾的一種特殊文
體,主要作用就是表達臣子對君主的忠誠和希望。
D.六部是封建社會中央行政機構各部的合稱,除了文中提到的刑部、工部、戶部,還有禮部、吏部和兵部,各部首長稱為尚書,副首長稱為侍郎。
6.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,不正確的一項是(
A.
B.
C.馬默主張以實績任免官吏,在職正直敢言。刑部郎中張師顏因整頓各部府庫,懲治不法之徒,而致遭讒言被罷官。馬默挺身而出,竭力在皇帝面前為其陳情。
D.馬默生性剛直嚴峻,嫉惡如仇。任須城縣令時,對犯法的鄆州官吏不留情面;知登州時,沙門島寨主李慶也因聞聽馬默的聲名自縊而死。
7.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。(10分)
(1)見默白事,忽 開目熟視久之,盡行其言,自是諉以事。(5分)
(2)惡直丑正,實繁有徒。今將去積年之弊,以興太平,官必先舉其職。(5分)
參考答案
4.C
5.C“疏”是提出“按劾”的文體錯;“疏”主要作用是“表達臣子對君主的忠誠和希望”錯。
6.D“李慶因聞聽馬默的聲名自縊而死”錯。
7.(1)(張方平)看到馬默來報告事情,忽然睜開眼睛仔細地看了他很久,都按照他說的實行,從此把事情委托給他。(白:稟告、報告;熟:仔細地;諉:通“委”,委托交付;三個實詞各1分,句意2分)
(2)嫉恨陷害正直之人(的人),實際上有很多?,F在要革除多年積累的弊端,來振興太平,必須首先讓官吏履行自己的職責。(惡、丑:意動用法,嫉恨、厭惡;正、直:形 容詞作名詞,正直的人;舉:行、做;三處每處1分,句意2分。)
參考譯文
馬默,字處厚,單州成武人,家境貧寒,步行到徂徠山跟從石介學習。石介當時有一百多學生,馬默很快就超過了他們。考中進士,調任臨濮縣尉,不久又任須城知縣。須城是鄆城的治所,鄆州的小吏犯了法不能拘捕。馬默到官府,把他抓起來在會客的地方用棍棒打,全府的人都震驚。曹佾為鄆州知州,居心不良,馬默不被他所屈服。后來的知州張方平早就顯貴,下屬官吏來到他面前,他大多閉著眼睛不搭理他們??吹今R默來報告事情,忽然睜開眼睛仔細地看了他很久,都按照他說的實行,從此把事情委托給他。治平年間,張方平回到翰林院,推薦馬默為監察御史裏行。遇到事情就直言無所顧及。
當時議論尊崇濮安懿王,臺諫官員呂誨等人力爭認為不行,都被貶調外地就職。馬默請求讓他們回來,沒有回音。于是上奏說:“濮王生育了皇上,人人都知道。如果稱他為親,沒有根據,名不正,產生大過失。希望皇上掩蓋自己的心情,明令作罷,來感召和氣,安慰宗廟的神靈,這是一件事善好而其他好事也跟隨而來。”又說:“國家治理的關鍵,求賢是根本,現在官吏的進升,不是根據實際的政績,不是根據實有的名聲,只是趨附掌權的人,定能得到顯達的官職。希望陛下眼明耳聰,務求實際,經過試任而破格提拔,天下有幸。”
刑部郎中張師顏掌管各部府庫,懲治不法之徒,眾官吏恐懼,以流言蜚語陷害使他離去馬默盡力陳述其中原因,他說:“嫉恨陷害正直的人,實際上有很多?,F在要革除多年積累的弊端,來振興太平,首先要官吏履行自己的職責。應該獎勵張師顏,鼓勵忠正勤勞的人,居其位而不理其事者,就知道應當勤勉了。”
宋神宗即位之后,馬默出任懷州通判。上書陳述十件事。任登州知州,登州沙門島上犯人很多,官府供給口糧的限額只有三百人,每次增加人數,就把他們投入海里。寨主李慶在兩年里殺了七百人。馬默責備他說:“人命最重要,皇恩既然已經給予他們一條活路,你隨后卻又殺了他們,不如當初就讓他們死在原籍好了。你們為何不把缺糧的情況匯報,卻專斷的把他們殺了?”想要治他的罪,李慶害怕,自己上吊而死。馬默上奏請求,更改修定《配島法》總共二十條,(規定)超過人數限額時,就把服刑時間長、沒有過錯的犯人送往登州陸地,從此大多保全生命存活了下來。后來蘇軾任職登州,在路上迎接的登州父老鄉親問他:“您為政愛民,也能像馬使君一樣嗎?”
因疾病請求回鄉,改任徐州知府。屬城利國監為吳居厚的暴政所苦,馬默全面革除虐政。入朝授予衛尉卿,代工部侍郎,不久又轉到戶部任職。很久以后,請求告老還鄉,主管鴻慶宮。不久即辭世,享年80歲。贈開封府儀同三司,加贈太子太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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