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宋真宗朝,嘗有兵士作過,于法合死,持貸命決脊杖二十改配。其兵士高聲叫喚乞劍,不服決杖,從人把捉不得,遂奏取進止。傳宣云:“須決杖后別取進止處斬?!睂Q訖取旨,真宗云:“此只是怕吃杖。既決了,便送配所,莫問。”
關鍵詞:智囊(選錄),上智部
譯文
北宋真宗趙恒當朝時,有一個士兵犯了罪過,按法律應當處死。真宗饒他一命,判決打二十脊杖發配遠方。這個士兵高聲叫喚愿受劍處死,而不愿服處杖刑,執刑的人把握不住如何是好,于是向真宗奏請處理意見。殿上傳宣圣旨道:“必須先服杖刑后,再來聽旨是否處斬。”不一會施過杖刑后,執刑者來取圣旨,真宗說:“他只是害怕挨杖刑;既然已經打過了,就送去發配之地,別的不再問了?!?/p>
①配:發配。
②乞劍:要求受劍而死。
③進止:處置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