材料一:
貞觀七年,太宗謂侍臣曰:“天下愚人者多,智人者少,智者不肯為惡,愚人好犯憲章。凡赦宥之恩,惟及不軌之輩。古語云:‘小人之幸,君子之不幸。’‘一歲再赦,善人喑啞。’凡養(yǎng)稂莠者傷禾稼,惠奸宄者賊良人。昔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。諸葛亮治蜀十年不赦,而蜀大化。梁武帝每年數(shù)赦,卒至傾敗。夫謀小仁者,大仁之賊。故我有天下以來,絕不放赦。今四海安寧,禮義興行,非常之恩,彌不可數(shù),將恐愚人常冀僥幸,惟欲犯法,不能改過。”
貞觀十年,太宗謂侍臣曰:“國家法令,惟須簡約,不可一罪作數(shù)種條。格式既多,官人不能盡記,更生奸詐,若欲出罪即引輕條,若欲入罪即引重條。數(shù)易法者,實不益道理,宜令審細,毋使互文。”
貞觀十一年,太宗謂侍臣曰:“詔令格式①,若不常定,則人心多惑,奸詐益生。《周易》稱‘渙汗其大號’,言發(fā)號施令,若汗出于體,一出而不復(fù)也。《書》曰:‘慎乃出令,令出惟行,弗為反。’且漢祖日不暇給②,蕭何起于小吏,制法之后,猶稱畫一。今宜詳思此義,不可輕出詔令,必須審定,以為永式。”
長孫皇后遇疾,漸危篤。皇太子啟后曰:“醫(yī)藥備盡今尊體不瘳請奏赦囚徒冀蒙福祐。”后曰:“死生有命,非人力所加。若修福可延,吾素非為惡者;若行善無效,何福可求?赦者國之大事,豈以吾一婦人而亂天下法?不能依汝言。”
(節(jié)選自《貞觀政要 赦令第三十二》)
材料二:
貞觀六年,親錄囚徒。閔死罪者三百九十人,縱之還家,期以明年秋即刑。及期,囚皆詣朝堂,無后者。太宗嘉其誠信,悉原之。然嘗謂群臣曰:“吾聞?wù)Z曰‘一歲再赦,好人喑啞’。吾有天下未嘗數(shù)赦者,不欲誘民于幸免也。
(節(jié)選自《新唐書 刑法志》)
【注】①詔令格式:唐代法律的表現(xiàn)形式。②日不暇給:指事務(wù)繁多,時間不夠。
10、材料一中畫框的部分有三處需加句讀,請用“/”標示出來。
醫(yī)藥備盡今尊體不瘳清奏赦囚徒冀蒙福佑。
11、下列對材料中加粗的詞語及相關(guān)內(nèi)容的解說,正確的一項是( )
A.“將恐愚人常冀僥幸”與“冀君實或見恕也”(《答司馬諫議書》)兩句中的“冀”字含義相同。
B.“惟欲犯法,不能改過”與“雷霆乍驚,宮車過也”(《阿房宮賦》)兩句中的“過”字含義相同。
C.“數(shù)易法者,實不益道理”與“豈取之易而守之難乎”(《諫太宗十思疏》)兩句中“易”字含義相同。
D.“若不常定,則人心多惑”與“若使燭之武見秦君,師必退”(《燭之武退秦師》)兩句中的“若”字含義不同。
12、下列對材料有關(guān)內(nèi)容的概述,不正確的一項是( )
A.唐太宗認為,不能對同一罪行制定輕重不同的處罰條款,條款繁多易生奸詐,想為人開脫罪行就用輕判的條文,反之就用重判的條文。
B.唐太宗告誡群臣,要從漢朝法令經(jīng)常變更導(dǎo)致種種弊端中吸取教訓(xùn),不可輕率地發(fā)布法令,而法令一旦制定頒布,就不能夠朝令夕改。
C.長孫皇后認為,生死不是人力所能改變的,而大赦是國家大事,不能因為她一個婦人就擾亂天下之法,因此沒有接受皇太子的請求。
D.從兩則材料來看,唐太宗雖然反對對罪犯頒布赦令,認為這樣做會使愚笨之人懷有僥幸心理,但實際上,他也曾赦免死囚近四百人。
13、把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(xiàn)代漢語。
(1)梁武帝每年數(shù)赦,卒至傾敗。夫謀小仁者,大仁之賊。
(2)及期,囚皆詣朝堂,無后者。太宗嘉其誠信,悉原之。
14、材料一中,唐太宗引用古語及《尚書》中的話,分別想說明什么道理?請簡要概述。
10、答案:醫(yī)藥備盡/今尊體不瘳/請奏赦囚徒/冀蒙福佑。
解析:句意:所有的醫(yī)藥都用遍了,現(xiàn)在母后的尊體仍不能痊愈,請奏知父皇赦免犯人,超度一些人入道,以求上天保佑母后痊愈。“備盡”是“醫(yī)藥”的謂語,所以應(yīng)在“盡”后面斷開;“不瘳”是“尊體”的謂語,所以應(yīng)在“廖”后面斷開;“赦”的賓語為“囚徒”,所以應(yīng)在“徒”后面斷開。
11、答案:A
解析:A.正確。均為“希望”;句意:我擔心愚笨之人常希望被僥幸赦免/希望您或許能夠?qū)捤∥野桑.“含義相同”錯誤。“過錯/經(jīng)過”句意:只想犯法,而不能改變過錯/如雷霆般的聲音響起使人驟然吃驚,是皇上的宮車馳過。C.“含義相同”錯誤。“變更/容易”;句意:多次變更發(fā)令,實際上不易于法治/難道是取得天下容易守住天下困難嗎?D.“含義不同”錯誤。均為“如果,假如”;句意:如果不固定,就會讓人產(chǎn)生很多疑惑/假如派燭之武去見秦穆公,秦國的軍隊一定會撤退。故選A。
12、答案:B
解析:B.“要從漢朝法令經(jīng)常變更導(dǎo)致種種弊端中吸取教訓(xùn)”錯誤。由原文“且漢祖日不暇給,蕭何起于小吏,制法之后,猶稱畫一“可知,唐太宗是稱贊漢朝法律的穩(wěn)定統(tǒng)一。故選B。
13、答案:(1)梁武帝每年多次赦免犯人,最終導(dǎo)致傾覆敗亡。這種謀求小仁義的做法,是對大仁義的傷害。
(2)到了約定的期限,囚犯都來到朝堂,沒有在期限之后回來的。太宗贊許他們誠實守信,原諒了全部囚犯。
解析:(l)“數(shù)”,多次;“卒“最終;“謀”謀求;“賊”傷害。(2)“詣”,造訪;“后”,在期限之后回來;“嘉”,贊許;“悉”,全部。
14、答案:①引用古語,想說明的道理是:治理國家不能對罪犯進行赦免,對罪犯的赦免就是對好人的傷害。
②引用《尚書》中的話,想說明的道理是:法律要穩(wěn)定,不能隨意變更。
解析:本題考查學(xué)生理解文章內(nèi)容、篩選并概括信息的能力。由原文“古語云:小人之幸,君子之不幸。“一歲再赦,善人喑啞。‘凡養(yǎng)稂莠者傷禾稼,惠奸宄者賊良人”可知,古話說:“小人的幸運,就是君子的不幸。一再赦宥罪人,好人都不想再發(fā)表意見了。”凡是保養(yǎng)稂莠之類的雜草,就會傷害到田中的禾苗,將恩惠施予奸邪的人就會傷害好人。可見,引用古語,想說明的道理是:治理國家不能對罪犯進行赦免,對罪犯的赦免就是對好人的傷害。由原文“《書》曰:慎乃出令,令出惟行,弗為反。“可知,尚書》說:“謹慎地下達命令,命令一出就要堅決執(zhí)行,不可反悔。”,可見引用《尚書》中的話,想說明的道理是:法律要穩(wěn)定,不能隨意變更。
參考譯文:
材料一:
貞觀七年,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們說:“天下無知的人多,聰明的人少,聰明人不會做壞事,無知的人卻屢屢觸犯法律。國家赦免寬宥的恩典,都是給那些不軌之徒設(shè)立的。古話說:‘小人的幸運,就是君子的不幸。“一再赦宥罪人,好人都不想再發(fā)表意見了。‘凡是保養(yǎng)稂莠之類的雜草,就會傷害到田中的禾苗,將恩惠施予奸邪的人就會傷害好人。從前周文王制定刑罰,對觸犯刑罰的一概不予赦宥。還有諸葛亮治理蜀國,十年不赦,而蜀國大治。梁武帝每年幾次赦宥,終于導(dǎo)致傾覆敗亡。這種謀求小仁的做法,實際上是對大仁的損害,所以我取得天下以來,絕不頒發(fā)赦令。如今四海安寧,禮義盛行,特殊的恩典,數(shù)不勝數(shù)。我擔心患笨之人常希望被僥幸赦免,只想犯法,而不能改正過錯。”
貞觀十年,唐太宗對侍臣說:“國家的法令,一定要簡約,不可以一個罪名定很多種處罰條令。條款太煩瑣,官員不能夠完全記清楚,反而會生出許多奸詐的事端來,如果要開脫犯人的罪名,有人就會援引從輕的處罰,如果要把罪名硬加到別人頭上,就會用從重的處罰。多次變更發(fā)令,實際上不易于法治,應(yīng)該讓有關(guān)官員仔細審定,不要使法律條文互相矛盾抵觸。”
貞觀十一年,唐太宗對侍臣們說:“皇帝詔書的格式,如果不固定,就會讓人產(chǎn)生很多疑惑,奸詐行為就會更加多地出現(xiàn)。
《周易》說·像出汗一樣發(fā)號施令意思是說皇帝的詔書,像汗水流出身體,一旦發(fā)出就不可收回。《尚書》說:謹慎地下達命令,命令一出就要堅決執(zhí)行,不可反悔。漢高祖時,國家并不富裕,蕭何也是由小官起家,可制定出的律令,都整齊劃一。如今我們應(yīng)仔細思考這個問題,不可輕易頒發(fā)詔書,格式也一定要小心審定,讓它有一個固定的形式。”
長孫皇后生了病,日漸危重。皇太子向皇后請求說:“所有的醫(yī)藥都用遍了,現(xiàn)在母后的尊體仍不能痊愈,請奏知父皇赦免犯人,超度一些人入道,以求上天保佑母后痊愈。”長孫皇后說:“生死都是命里注定,不是人力所能改變的。如果行善修福能延長壽命,那我向來沒做過什么壞事;如果平素行善都無效,那又有什么福可求呢?赦免犯人是國家的大事,現(xiàn)在怎能因為我一個婦人而亂了國家的法度?不能按你說的辦。”
(節(jié)選自《貞觀政要·赦令第三十二》)
材料二:
貞觀六年,太宗親自審查囚犯,同情犯了死罪的囚犯三百九十人,放他們回家,約定第二年秋天回來接受刑罰。到了約定的期限,囚犯都來到朝堂,沒有在期限之后回來的。太宗贊許他們誠實守信,原諒了全部囚犯。然而太宗曾經(jīng)對群臣說:“我聽古語說‘一年中兩次赦免犯人,好人不再發(fā)表意見’。我有天下之后未嘗多次赦免罪犯,是不想誘導(dǎo)人們犯了法而希望能夠僥幸免罪啊。”
(節(jié)選自《新唐書·刑法志》)
關(guān)鍵詞:文言文,閱讀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