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景知識5:貴族社會的制度和游戲規則
可能已經發現,“貴族”這個詞這我這門課的出現頻率非常地高。但如果說中國歷史上還有過一個貴族時代,你可能就覺得有點陌生,似乎沒怎么聽過別人用這個詞來形容孔子生活的春秋時期,以及之前的西周。
這確實是一個盲區。中國的貴族時代出現得太早,史料記載自然比較少,只有春秋這一段歷史記載稍微多一點。
而且,雖然貴族時代延續了幾百年,但它結束的的時間點對于現代人來說也太早。從戰國開始,貴族就退出歷史舞臺了。
再加上,戰國秦漢這一段社會變化太劇烈,導致人們把那些“過時”的東西加速遺忘了,也就不太熟悉春秋的貴族時代了。
在這一篇背景知識里,我就來介紹這個孔子生活在其中、但今天已經很陌生的貴族制度,它是和周朝的政治結構完全結合在一起的。其中,有很多對于我們今天的人來說是“冷知識”的細節。
貴族的起源:軍事分封制
說起貴族制度,你可能會想到“世襲”這個詞,貴族的身份、特權可以子子孫孫永遠傳遞下去。這種世襲的訴求很好理解,誰有好東西都想傳給自己子孫后代,但人的身份、職業有那么容易永遠傳承、世襲嗎?
這是就涉及到貴族制度的本質了,它可以叫做“軍事分封制”。周人剛剛滅商以后,為了鞏固新占領的中原地區,分封了很多諸侯國,這是第一個層次的分封。
各諸侯國的國君,就是分封制度下產生的第一代貴族。他們一般不給天子交稅。
那諸侯能為周王干什么呢?主要是軍事義務。如果周王跟夷狄蠻族打仗,或者懲戒反叛的諸侯,這些諸侯王們就應該帶兵參戰。
各諸侯國的國君會繁衍后代,所以還要繼續搞第二個層次的分封。也就是把本國的領土,包括這些土地上生活的農民,分給自己的兄弟、子侄,讓他們也變成世襲的貴族大夫。
大貴族土地多,自己管不過來,就繼續分封給自己的親戚、或者追隨自己的外姓小貴族,讓他們當自己的家臣。這些給大夫服務的低級小貴族,就是士。這就是第三層次的分封了。
你看,貴族社會就至少有了三個層級關系:第一,小貴族和大貴族;第二,大貴族和國君;第三,國君和周王。
它們都是封臣對封君的關系,就是從上級那里獲得一份土地作為收入來源。同時,要用這些土地上的收入來武裝自己。當上級封君需要的時候,就去替封君打仗。這就是軍事分封制,也是貴族制度的本質。
軍事分封制的特點:低能態運作
軍事分封制的特色是什么呢?這要靠比較才能發現。戰國以后,中國出現了官僚制集權國家,皇帝通過政府機構征收賦稅,又從稅收里面拿出很大一部分作為軍費,建立專業化的常備軍。用現在的術語,這叫“收支兩條線”。
比起官僚制時代的常備軍,春秋的軍事分封制,就是把建立軍隊的收入和支出,都納入到小的分封單元里面去了。它的優勢是簡單,不需要搞一套用來收稅的國家機構,也不用建立專業化的軍隊。
而且,分封制是可以拓展好幾層的金字塔結構。封臣還可以繁衍、分封出更下一級的封臣,只要土地足夠多就可以了。
這么一比較就能發現,軍事分封制的特點就是:不需要建立很完備的政府體系和專業化軍隊,運行成本很低。
它適合人類還不太發達的早期社會,人口密度低,交通、通訊落后。在這種技術條件下,社會很難供養一整套完備、高效的國家機器,只能靠著一層層的分封體系,讓封臣們自己去管理,而且是世襲管理。
再遠一點看,歐洲的歷史也類似。在古羅馬帝國時期,社會發展程度比較高,所以政府和軍隊都是專業化的。
但隨著蠻族入侵和羅馬社會的衰落,新來的蠻族征服者們占領了羅馬帝國的地盤,但是他們文化程度太低,沒能力繼承帝國的國家機器,就只能搞軍事分封,這就變成了中世紀的貴族制度。和羅馬帝國時期相比,歐洲的中世紀其實是一種社會倒退。
大夫、士的等級序列
別管是春秋還是歐洲的中世紀,貴族都有不同的等級。我們來看春秋諸侯國里面的貴族等級。
春秋的貴族們在談話的時候,經常聊到當時的貴族等級序列。在史書《左傳》里就出現過兩次。有一次,一個楚國貴族說:“王臣公,公臣大夫,大夫臣士”(《左傳·昭公七年》)。他說的公,是諸侯國君;臣是動詞,就是任命為封臣。
這里列舉了四個層級:第一級是王,第二級是公,就是國君,第三級是大夫,第四級是士。
你可能會問:這里最大的才是王,怎么沒有皇帝啊?你得知道,“皇帝”這個名號,是秦始皇發明的。在秦始皇以前,王就是最高的權力了。
王和諸侯國君這兩級人數很少,大家也聽得比較多、相對熟悉,那我們就重點談談國君下面的兩級貴族,大夫和士。
國君的太子會繼承君位,其他的公子們呢,都會獲得一塊封邑。這些有封邑的公子們,就是大夫。大夫不僅有比較大的封邑,還能在朝廷里擔任高級職務。
大夫的家族都是世襲的,會一代一代傳承下去。原則上,都是由嫡長子繼承爵位。
大夫的其他兒子,如果不是特別幸運的話,就不能再當大夫了。他們只能從父親那里得到一小塊封邑,當一個“士”,也就是低級貴族。
春秋時候,“士”是最普遍的貴族身份。所有的貴族成員,上到天子、國君,下到大夫、士,他們的所有孩子,天生都有“士”的資格。
所以周人的禮俗里面,有“士婚禮”、“士冠禮”,就是士人的婚禮和成年禮。但很奇怪,要是你去史料,會發現沒有卿大夫、國君和天子的婚禮、冠禮。為什么地位高的反倒缺少這些禮儀呢?
以前有些學者搞不明白,以為這是周人的禮典被丟掉了一部分,不完整了。
其實不是這樣。事實上,周人默認的規矩是,別管是卿大夫,還是更高貴的國君、太子,在成年和結婚之前都只是士,所以只能按士的標準來舉辦這些典禮。
這跟歐洲中世紀的貴族制度很像。他們最基本的貴族等級是騎士。別管公爵、侯爵或者國王,他們的兒子只要沒正式封授爵位,都是騎士級別。
春秋的士,一般都有大夫作為他們的上級或封主。如果一個士有了直接為國君服務的機會,他一般就要被提拔成大夫了。
比如孔子,他少年的時候時來運轉,成了一名士;到晚年的時候,他就變成大夫了。具體的經過,我們后面的課程會講到。
一般來說,士多半會在自己的家族里混日子。但同時,他們也可以去別的大夫手下謀職。
在投靠和自己不沾親的大夫的時候,有一種專門的儀式,叫“策名委質”。
“策名”,是士人把自己的名字、家世、功績等等,寫在一份木牘或玉片上,像人事檔案一樣,交給大貴族保管。“委質”,就是送一份禮,象征自己正式成為大貴族的家臣,以后世代效忠。經過這番儀式后,他們就可以得到一個職務或一塊封地。
可以單列的“卿”
春秋時候,最高級的官員叫“卿”。它是王朝或諸侯國里的權力核心,一般是五六個人,類似后來的宰相、內閣。
原則上,卿來自大夫,不能世襲,只能由天子或者國君任命。辭職或者退休的卿,仍然是大夫。有些國家比如魯國,習慣上沒有“卿”的稱呼,而是叫“上大夫”,意思是大夫里面最高貴的。
到了孔子的時代,很多國家的卿的職位都被少數家族世代壟斷了,等于卿也變成了世襲身份。我前面介紹過魯國的“三桓”家族,在春秋后期,就長期壟斷了魯國卿的官位。后世管這種世襲卿的家族叫“卿族”,或者叫“世卿”。
公侯伯子男是怎么回事
西周、春秋諸侯國的國君,有“公侯伯子男”不同的稱呼。這五種稱呼雖然有所區別,但并不是那種涇渭分明的等級區別。
先說“公”。
這是對諸侯國君的尊稱,特別是已經去世的諸侯國君,幾乎都可以被尊稱為“某公”。活著的諸侯國君呢,似乎只有宋國國君能被稱為“公”。這可能因為宋國是商人的后代,宋國國君 家族是商王家族后裔,所以規格高一些。
另外,在周王的朝廷里,級別最高的幾位官員也被稱為“公”,等于他們是和諸侯國國君同級的。
再說“侯”。絕大多數諸侯國君的正式稱呼都是“侯”,別管是周人的封國或是異姓的封國,比如魯侯、齊侯、衛侯。
“侯”字最早的字形,是瞭望臺里面的一支箭矢,表示守衛者。這是周王分封諸侯的本意,讓這些小國充當王室的外圍護衛。
“伯”的話,這個稱呼用得比較少,只有鄭伯、北燕伯(就是分封在北京附近的那個燕國),好像只有周人自己的姬姓封國里的極少數國君可以稱“伯”。
至于“子”,這個稱呼有兩種,一種是給文化上跟周人不是一個體系、被看做蠻夷的小國國君的。比如,楚國國君自己稱王,但中原的官方史書只叫他“楚子”。另一種,是中原諸侯國里面的未成年國君,特別是還在先君的服喪期內的,就暫時被稱為“子”。
最后一個稱呼是“男”,一般是給非周人或者非姬姓小國國君的稱呼,比如許國的國君就被稱為“許男”。
但“男”和“子”有什么明確的區別呢?這就說不清了,因為缺乏相關的史料,古代學者雖然有各自的解釋,但還沒有形成定論。
上面就是“公侯伯子男”的簡單特征。可以看到,它們有所區別,但也不是等級非常明確的五個檔次,而且同一個稱呼也可以有不同的含義。
歐洲中世紀的爵位,也主要有五個等級,所以翻譯成中文的時候,就直接用了“公侯伯子男”這五個字。但這個對應并不太準確,因為歐洲的所謂“公侯伯子男”,更接近春秋的卿和大夫,還沒到諸侯國君的檔次。
最高權力的稱呼:王(天子)
最后再說說王這個稱呼。
從商代到西周、春秋,王是最高權力的代表,全天下只能有一個王。有些蠻夷國家的首領也稱王,比如楚王、吳王、越王。這表示他們不服從周王的權威,是中原所有諸侯國的對立面。
當這些蠻夷之王強大的時候,中原諸侯國也會被迫尊重他們的權威,甚至去他們的都城朝拜。但中原國家的官方史書,從來不寫他們是王,只寫他們是“楚子”或者“吳子”。這是周朝中原國家的政治正確。
到了戰國中期,社會大轉型,主要的幾個國家君主都稱王了。這象征著周朝的那套政治秩序已經徹底成為了過去時。
不分封的自留地,春秋貴族的分封制度和相關稱呼,就簡單介紹完了。
這種分封制度,其實只是一種比較籠統的原則。在實際操作里面,還會有各種特殊情況。比如說,周王、諸侯、大貴族們,在把自己的土地分封給下一級的時候,難道沒給自己留一點地產嗎?
當然會。他們給自己留的這份“自留地”,不分封出去,而是派一些管家去管理、征收賦稅。他們就靠這些來養活自己,而不是靠下級的封臣進貢錢財。
天子的“自留地”主要分布在關中和洛陽的周邊。按周禮說是幅員一千里,這一千里通常都默認為是正方形的邊長,實際上當然沒這么整齊。諸侯國君自留地的邊長,可能在五十到一百里之間。
所以周天子直轄的地盤,要比任何一個諸侯國都大。你看,天子權威來源于他的土地實力。可惜,這只是西周的規矩。后來周天子丟了關中,遷都到洛陽,西周變成了東周,天子直轄的自留地就很少了。從此,周王室元氣大傷,諸侯們也就不太聽天子的命令了。
天子和國君的這種自留地叫“縣”,縣就是懸,直轄的意思。給天子和國君管理自留地的官就是“縣官”。從理論上說,“縣官”不是世襲的,但干的時間長了,也有變成世襲封主的趨勢,天子或國君拿他們也沒辦法。
后世熟悉的郡縣的 “縣”這個字,就是從那時候來的。可以看到,“縣”一直都是一種行政區劃,但本意和后世的意思已經很不一樣了。
貴族與農奴的“國野之別”。
前面說的都是貴族內部的等級,最后我們來看看當時貴族跟底層人民的關系。這還得從周朝建立初期的分封諸侯說起。
當時一個很普遍的場景是:一位周王的親戚被分封之后,帶著一兩千個或者幾百個周族人長途跋涉,來到一片新征服的土地上建國,他們修筑起一座小城池,然后住在里面。這就是新諸侯國的都城,當時給這種都城叫“國”。住在都城里的周人男子都是貴族,最主要的是士。他們就是所謂“國人”。
“國”這個字最初的字形,就是一圈城墻,里面有一個拿著武器的戰士。
都城以外是農村地區,生活著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他們由不同的貴族統治,被統稱為“野人”,就是鄉野之人、下層農民。
我以前上中學的時候,歷史課本管這些西周、春秋貴族統治下的農奴叫“奴隸”,說他們和稍晚一點的古希臘、古羅馬的奴隸一樣,都屬于“奴隸社會”階段的產物。
其實沒這么簡單,古希臘、羅馬的商品經濟比較發達,奴隸都有市場價格,而且有成文法典規定奴隸身份怎么定義、怎么轉賣,以及怎么釋放成平民。
相比之下,西周、春秋的社會發展程度比希臘、羅馬低很多,商業很不發達,基本沒有奴隸貿易。那時候也也沒有成文法和司法體系,人的等級身份都是靠熟人社會里面的“禮俗”來界定的,就是所謂“不成文法”。
所以西周、春秋的農奴和希臘、羅馬的奴隸區別很大,我認為,它更接近俄羅斯大貴族農莊的農奴制。俄國的農奴制是從中世紀延續下來的,到1860年代才廢除。所以在人類古代不同文明形態里,很多相似的社會現象未必出現在同一個時代,時代相同的又未必有共同特征。
那在我這門課里,我會用“底層農民”和“農奴”這兩個詞,尤其是前者,來指代西周、春秋時候的這些鄉野之人。歷史學者管春秋時候貴族和農奴的區別,叫“國野之別”。
大貴族會任命一些管家來管理自己的封邑和農奴,孔子年輕時給季氏當小職員,就是這種基層管理者的工作。
農奴每年收成的一大半上交貴族老爺,還要給貴族干各種雜活,比如蓋房子。農奴不能隨便遷徙,基本是固定在土地上的。農奴之間發生什么糾紛,也由管家處理。
西周、春秋的農奴生活在靜態的農業社會里面,在貴族老爺的“人治”之下,有自己小天地里的一點點生活空間。史書里很少有關于農奴的生活記載,但《詩經》里有少數關于農業生活的篇章,能看到一點旁證。
比如,農奴們有自己一點糊口的農田,同時要耕種貴族老爺的“公田”,就是孔子當季氏小職員時經管的那種農莊。農奴們在山林里打獵,大的獵物要交給貴族老爺,小的留著自己吃。村落生活里的戀愛、婚姻、家庭生活,也都有自己的空間,貴族老爺干預的程度很有限。
如果農奴們有更好的發展機會,比如做點小生意掙錢,應該可以用錢或實物抵償對貴族的勞役義務。
像孔子認祖歸宗這種事兒,貴族老爺或者管家也不會攔著,因為這也是有用的社會資源。如果孔子在貴族圈子里混得好,昔日的管家上級也就多了一點人脈,這比一個干農活的農奴帶來的實惠更大。
總的來說,春秋貴族和農奴之間的關系沒有很明確的法律規范,那時也沒有成文的法典,都是貴族老爺們說了算,也就是所謂的“人治”。
關鍵詞:猴哥帶你讀懂孔子